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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養服務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

  • 照片說明文字

     

    *服務內容
    1.      依照內政府補助標準予以補助。
    2.      申請托育養護補助者,原領有身心障礙者甘補助費則停發。
     
    *申請資格
    1.      設籍雲林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      經縣市政府轉入收托(容)於日間托育(住宿教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者。
     
    *應備申請文件
    1.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      三個月以內全戶戶籍謄本。
    3.      體檢表(需包含項目:胸部x光、痰液、梅毒、AIDS、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
    4.      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出具)
    5.      所得及財產總歸戶(中低收入出具,由公所代向財稅單位申請)
    6.      申請護理之家者需附醫師診斷證明書,需註明有氣切管、鼻胃管、導尿管之一者。
    7.      申請精神療養院需附醫師轉介單
     
    *受理單位及聯絡方式
    將所需具備相關文件備齊,先至戶籍所在地公所填寫申請表,由公所初審符合。
    (申請必須先填妥欲安置的托育養護機構,可先向公所洽詢目前與雲林縣有簽約的托育養護機構單位)。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專線:05-5340459(或53233956258
  • 相關附件:
  • *托育及養護收費及補助標準一覽表
  • *雲林縣托育養護合約機構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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