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項目(一):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
服務內容:
1. 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或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四分之三。
3. 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或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補助二分之一。
4. 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或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以上者,補助四分之一。
5. 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四倍以上者,不予補助。
申請資格:
1. 設籍本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 經縣市政府轉入收托(容)於日間托育(住宿教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者。
應備申請文件:
1.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近三個月以內)。
3. 體檢表
4. 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出具) 遺囑(低收入戶出具)視機構需要。
5. 所得及財產總歸戶(中低收入戶出具,由公所代向財稅單位申請)。
6. 若申請護理之家者附醫師診斷證明書(須註明有插氣切管、鼻骨管、導尿管之一者)。
7. 若申請精神療養院附醫師轉介單。
受理單位及聯絡方式 :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民政課)申請。
福利項目(二) : 居家服務
服務內容:
身體照顧服務、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申請資格:
1. 設籍本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 經縣市政府轉入收托(容)於日間托育(住宿教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者。
應備申請文件 :
1.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低收入戶證明。
受理單位及聯絡方式 :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民政課)申請
第一區:雲林縣復健青年協進會05-5341940
第二區:雲林縣台西身心障礙福利協會05-6984906
福利項目(三) : 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
服務內容:
定點臨時托育服務、到宅臨時托育服務、家庭諮詢轉介服務、以臨時照顧為主。
申請資格:
設籍且實際居住雲林縣;6歲以下發展遲緩兒、領有心智障礙手冊者、12歲以下身心障礙者 、12歲以上未滿65歲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未接受機構安置、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聘請看護或其他政府補助之照顧服務者,經專業評估確屬需照顧。
應備申請文件:
1.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 低收入戶證明。
受理單位及聯絡方式 :
1. 第一區:斗六、莿桐、古坑、林內、斗南、大埤(尚未委託)
2. 第二區西螺、二崙、崙背、虎尾、土庫、褒忠、元長:雲林縣虎尾殘障福利協會05-6339161
3. 第三區台西、東勢、麥寮、四湖、北港、口湖、水林:人雲林縣台西身心障礙福利協會05-698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