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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法規


身障停車位使用--宣導

  • 發佈日期:2015-09-11
  • 照片說明文字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4年7月13日社家障字第1040700891號函理」

    二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於駕駛本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配偶式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則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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