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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法規


雲林縣淘汰二行程機車購買電動車補助 全國最高

  • 發佈日期:2015-09-11
  • 照片說明文字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8.21
    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雲林縣環境保護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7月20日發布「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加碼補助購買電動二輪車,凡設籍雲林縣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經濟部認可之重型電動機車者,最高可獲政府補助新臺幣3萬5,000元,為全國最高。若無二行程機車可汰舊,而直接新購認可之電動機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者,最高可分別獲政府補助新臺幣2萬7,000萬元、5,500元。


    環保局表示,自104年7月22日起環保署提高了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金額,且增加新購電動機車補助項目,105年起將會遞減補助,現在購買電動二輪車可謂最佳時機。另購買(發票)日期如為104年7月21日以前的案件,須於104年8月31日前以原申請方式送件,逾期即不再受理。

    申請者所購買之電動機車需符合經濟部認可之國內合格電動機車製造商或代理商所生產或進口之已申請並通過購置補助之鋰電池電動機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限交通部核發之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型式審驗合格(須符合共通電池之機型)之標準。

    如對於上述補助規定不清楚者,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專線05-5375216賴小姐洽詢相關事宜,或上網至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ylepb.gov.tw) 申辦下載-書表及檔案下載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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